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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桃園都審送件前自查總表

整合 本庫 25 篇 的自查項目,依送件實際作業流程重排並去除跨篇重複(例如「人行無障礙破口剖面圖」原本散在 5 篇,這裡只列一次)。 每條後面的 → 篇章 是規則出處,勾不下去時回去看細節。 統計基礎:359 場會議、1,089 件個案(2021-02~2026-07)。


⚡ 十大退件熱點(優先核對項目)

Section titled “⚡ 十大退件熱點(優先核對項目)”

以下順序依全 corpus 命中率與重複句型次數統計排列:

  1. 景觀剖面圖沒標覆土深度——喬木 150cm、灌木 60cm、草皮 30cm,且要計至土坵最低點10_植栽覆土與樹種
  2. 沿街退縮沒檢討 2.5% 斜率、沒和鄰地人行道順平 → 07_退縮騎樓與人行道順平
  3. 人行無障礙破口只給平面圖——主入口/街角/車道出入口都要 1/30~1/50 縱橫向剖面圖,標高程、坡度、色系、材質 → 08_人行動線行穿線與無障礙
  4. 裝飾性構造物沒依設置要點逐條檢討、沒附平立剖詳圖與材料規格尺寸 → 13_建築量體與裝飾性構造物
  5. 雲梯車救災活動空間被植栽蓋到,或沒註記雲梯車規格與坡度載重 → 19_消防避難與雲梯車救災
  6. 商業區沒做商業規劃專章、1 樓商業面積未達「實設建築面積-梯廳面積」的 1/2 → 23_商業規劃與店鋪
  7. AC 專用板與陽台沒併同檢討深度、格柵過深 → 15_立面材質色彩與陽台空調
  8. 摘要表非系統產製、缺檢核碼,或面積計算表沿用範本預設值 0 → 02_書件品質與跨文件一致性
  9. 變更設計減少綠化量或開放空間——不得劣於原核准 → 04_變更設計與原核准對照
  10. 車道出入口未集中一處、緩衝與視線範圍未標示 → 16_停車空間與車道出入口

C. 圖面表達(設計正確但表達未到位仍屬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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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商業規劃(桃園特有之高頻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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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特殊區位(依基地條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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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變更設計案應加做項目(不得劣於原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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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核備與後續期限(決議作成後之時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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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份是總複核用的,不是取代各篇。勾不下去的項目一定要回原篇看規則細節與實際案例引文。
  • A 段(資格與門檻)建議在設計定案前就跑一次,那幾條做錯是要重來的。
  • 停車空間、無障礙設施、女兒牆框架、裝飾板、露梁、挑空過梁、排煙室、雨遮、花台、陽台、露台、AC 專用板、防火避難、步行距離、面積計算這些項目,桃園都審決議一律寫「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併建管程序辦理」——意思是都審不逐項審、留給建管,但不代表可以不做,建管那關還是會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