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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節能減碳與建築能效

節能減碳相關要求逐年加重:111~112 年審查意見多為碳足跡揭露,113 年起加入節能法規版本查核,114 年起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進一步要求建築能效分級。全 corpus 649 份會議紀錄中約三成出現節能、碳足跡或能效相關意見。沿用舊版報告書範本的案件最容易在此漏項,送件前應逐項確認引用版本與應附證書。


一、建築能效評估分級(114 年起,土管第 12 點)

Section titled “一、建築能效評估分級(114 年起,土管第 12 點)”

「土管第 12 點,請補充取得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及通過建築能效評估分級評估 1 級以上。」(114年3月第1次)

項目要求
送審階段應附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
目標等級建築能效分級 1 級以上

此為 114 年起新增之硬性檢討項目,舊版報告書範本多未納入,應主動補齊。

二、建築碳足跡揭露(碳標籤與認證)

Section titled “二、建築碳足跡揭露(碳標籤與認證)”

「申請時程獎勵應提出碳足跡及綠建築專章與檢討。」(111年第231次) 「補充建築碳足跡揭露之碳標籤或相關認證申請。」(113年7月第2次)

  • 申請時程獎勵之案件,應檢附碳足跡及綠建築專章(獎勵制度整體規則見 22_容積移轉與獎勵制度)。
  • 碳足跡揭露應有碳標籤或相關認證佐證,不得僅以文字宣稱。
  • 報告書應標明檢討所在之圖面頁碼(114年12月第1次;書件頁碼通用要求見 01_書件品質與文件一致性)。

「本案節能法規過時,例如仍使用屋頂 U 值 1.2,請修正。」(113年第625次)

  • 節能設計引用之法規與參數應為現行版本;常見缺失為沿用舊範本之外殼 U 值、ENVLOAD 參數。
  • 送審前應確認綠建築、節能章節引用的是最新版建築技術規則節能設計相關規定。

四、玻璃帷幕量體的節能與反光因應

Section titled “四、玻璃帷幕量體的節能與反光因應”

「整棟建築量體為玻璃帷幕之相關節能減碳因應。」(114年第332次) 「檢討建築物玻璃帷幕節能及對周遭環境反光光害影響。」(112年第586次)

立面大量採用玻璃帷幕的案件,委員會固定要求兩類說明:

  1. 節能因應:可採 Low-E 玻璃、外遮陽、雙層帷幕、開窗率控制、空調效率提升等對策,並在報告書中量化說明(如外殼耗能指標達標);立面大量玻璃帷幕之空調耗能應一併檢討(114年第340次)。
  2. 反光與光害:應檢討帷幕玻璃反射規定,考量西曬時段對周邊之光害(113年第306次);金屬外飾材亦有同類要求——不鏽鋼等反光材質曾被要求改採消光塗佈(113年第11次專案小組、114年第318次);太陽能光電板之反光對鄰近高樓層的影響也在檢討之列(114年第693次)。

另應注意:各層帷幕若於變更設計階段調整,應檢討是否構成結構變更設計(113年第264次;變更表達規則見 03_變更設計案的標示與檢討)。

五、四大設計作法提會(制式要求)

Section titled “五、四大設計作法提會(制式要求)”

防災、節能、通用及智慧化設計作法提請委員會審議。」(113年第304次、第305次,制式文字反覆出現)

一定規模以上案件,委員會固定要求將「防災、節能、通用設計、智慧化」四項設計作法整理成專節提會,缺任一項都會被要求補充。各項深入內容分見:防災 18_防火防災與避難檢討、通用 11_人行動線與無障礙設計、智慧化獎勵 22_容積移轉與獎勵制度


  • 已附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目標分級 1 級以上(土管第 12 點)
  • 申請時程獎勵者:已附碳足跡及綠建築專章
  • 碳足跡揭露有碳標籤或相關認證佐證
  • 報告書標明綠建築、碳足跡檢討之圖面頁碼
  • 節能法規與外殼參數引用現行版本(非舊範本)
  • 玻璃帷幕量體:節能因應已量化說明、反光光害已檢討
  • 反光性外飾材(不鏽鋼等)已評估消光處理
  • 防災、節能、通用、智慧化四項設計作法已整理成專節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