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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建築師簽證、外審與圖說版本

錯誤類型真實案例摘要送件前應做什麼講習來源
技師簽證勾選錯誤中高山崩潛感區案件,簽證查核表未正確勾選,應提送坡審將基地圖資、申請案件類型與技師簽證項目三者逐項對讀;不能只沿用前案表格115-1,案例 01,第 47 頁
協審未確實查核土管與都計細則協審建築師對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及土管檢討沒有覆核,逕依申請人資料放行協審階段將土管、都計細則列為獨立查核項,不因申請人已附說明就略過115-1,案例 06,第 52 頁;114-1,案例 02,第 90 頁
平行外審未完成坡審等平行分會尚未完成就進行建照審查,之後須重新處理在送件清單中將「外審完成證明」列為不可跳過的前置文件114-2,案例 15,第 110 頁;114-1,案例 14,第 102 頁;113-2,案例 18,第 94 頁
審查表未依自主檢查填寫初審、複審沒有延續自主檢查的內容,案件類型勾選也不完整自主檢查表、審查意見表與案件基本資料一起覆核,不把表單當行政附件115-1,案例 12,第 58 頁;114-1,案例 13,第 101 頁
變更設計申請書漏填承造人監造人資料已開工案件辦理變更設計,申請書未依規定填寫承造人及監造人資料已開工案件的變更設計申請書,送件前逐欄核對承造人/監造人是否齊備113-2,案例 07,第 83 頁
審查作業內控機制未落實建造執照合法審查作業的風險內控項目未確實執行依工務局內控作業要點逐項自我檢核,不只依賴承辦人員經驗判斷112-2,案例 30,第 90 頁
無紙化圖說版本不一致圖面增減未完整上傳、重複圖說未刪除,缺圖或圖面整合筆誤須以變更設計補正送件前輸出系統檔案清單,逐張比對圖號、版次、日期與最終圖說目錄115-1,第 59 頁提醒事項;110-1,案例 02、案例 30,第 60、88 頁
變更設計未回看原執照備註原案涉及水保、坡審、結構外審、都審或防火避難綜評,變更時未依規核備變更設計啟動時先讀原執照全部備註,再建立「是否觸發重新核備」清單115-1,第 59 頁提醒事項
  • 所有技師簽證的適用條件、勾選項目及附件均已與基地/案件條件核對。
  • 坡審、都審、水保、結構外審、防火避難綜評等平行程序均已確認是否適用及完成狀態。
  • 自主檢查、初審、複審與最終上傳圖說所載基本資料一致。
  • 系統上傳圖面沒有過期、重複或未列於最終圖說目錄的檔案。
  • 變更設計已重新檢查原執照的全部備註與外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