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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建築基地(建築線、私設通路、綠化、排水、滯洪池)

對應桃園統計分類:「建築基地(建築線、私設通路、綠化、排水、鄰地、鄰房、防水閘門、滯洪池、違章查報等)」(四年合計 260 次,114年97次創新高)。 根本問題:這是桃園庫把「基地內通路」「防水閘門」「滯洪池」「違章查報」等基地面向的缺失合併為單一大分類,其中基地內通路尺寸連通地下室防水閘門是逐年反覆出現的兩大焦點。


缺失類型典型錯誤依據出現年度
基地內通路尺寸通路長度、穿越建築深度、迴車道形式及截角尺寸未依規檢討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2~§3-1111–114 每年
地下室防水閘門連通地下室開口之防水閘門未設置;排氣墩高度未標示技則§4-1111–114 每年
種植喬木合理性喬木位置與停車位、地下室頂板等衝突,種植後無法存活111–114 每年

1. 基地內通路:長度、穿越深度、迴車道與截角

Section titled “1. 基地內通路:長度、穿越深度、迴車道與截角”
  • 基地內通路的長度、穿越建築物的深度、迴車道形式與截角尺寸,均須依技則§2~§3-1逐項檢討,是每年反覆出現的樣態。
  • 教訓:基地內通路設計不能只滿足「有留設」,長度超過規定門檻時的迴車道、截角形式都要個別畫出並標尺寸,不能用文字帶過。

2. 連通地下室開口:防水閘門與排氣墩高度

Section titled “2. 連通地下室開口:防水閘門與排氣墩高度”
  • 凡連通地下室的開口(如汽車坡道出入口、防空避難室聯外開口),依技則§4-1應設置防水閘門,且排氣墩高度須於圖面標示。
  • 教訓:地下室聯外開口逐一盤點,確認每一處都已標示防水閘門與排氣墩高度,不要只在其中一處示範標示、其餘省略。

3. 種植喬木合理性:與停車位、地下室頂板衝突

Section titled “3. 種植喬木合理性:與停車位、地下室頂板衝突”
  • 綠化圖上種植的喬木若與停車位、地下室頂板覆土深度衝突,會被認定「種植不合理」而列為缺失,即使數量與位置在圖面上符合規定。
  • 教訓:喬木種植位置除了滿足綠化面積與數量要求,還要交叉核對地下室範圍圖、覆土深度是否足以讓喬木存活。

  • 基地內通路長度、穿越建築深度、迴車道形式與截角尺寸已依技則§2~§3-1標示
  • 連通地下室之開口(坡道、防空避難室聯外口等)已設置防水閘門
  • 地下室開口排氣墩高度已於圖面標示
  • 綠化圖種植喬木位置與停車位、地下室頂板覆土深度無衝突
  • 基地範圍已剔除永久性空地、道路用地、保護區(比照面積檢討基準)

來源:桃園市建管處「建造執照抽查常見缺失樣態彙整」111~114年度(年度次數統計)。相關:12_山坡地工廠公寓大廈與特定建築物專章(山坡地基地內通路另有專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