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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騎樓與無遮簷人行道

1. 建築基地兩側外柱退縮距離不一致

Section titled “1. 建築基地兩側外柱退縮距離不一致”
  • 缺失:基地兩側外柱(如左圖之 A、B)退縮距離不相同,因本市騎樓地設置標準尚未修正發布,實務認定常有爭議。
  • 自查:兩側外柱退縮距離務必一致並於圖說標明依據;騎樓地設置標準若有異動需以最新公告為準,此議題持續未定案,送件前建議先向建管科或協審諮詢確認。
  • 出處:官112建造(陸章)。

2. 安全梯外開防火門占用法定騎樓地

Section titled “2. 安全梯外開防火門占用法定騎樓地”
  • 缺失:安全梯外開之防火門開啟範圍占用法定騎樓地,影響騎樓淨寬與通行。
  • 自查:安全梯外開門扇之開啟半徑,逐一核對是否侵入法定騎樓淨寬範圍;如有侵入需調整開門方向或退縮梯間位置。
  • 出處:官114建造(F-8,讀圖轉錄)。

3. 法定騎樓外柱兩側得設置結構翼牆(爭議已有決議可用)

Section titled “3. 法定騎樓外柱兩側得設置結構翼牆(爭議已有決議可用)”
  • 背景:依法應設置法定騎樓之建築基地,因耐震規定需求,得於騎樓外柱臨路側平行方向設置結構翼牆,尚非法所不許。
  • 依據:104.8.21 第 7 次復核會議提案三、六通案決議(依台南市建築師公會意見辦理)。
  • 自查:如結構需要在騎樓外柱設置翼牆,可依本決議辦理,惟仍須確認翼牆配置未妨礙騎樓淨寬、淨高規定。
  • 出處:官114建造(E-8,讀圖轉錄)。

  • 建築基地兩側外柱退縮距離一致,圖說標明依據
  • 安全梯外開防火門開啟範圍未占用法定騎樓地
  • 騎樓外柱如設結構翼牆,已依 104.8.21 第 7 次復核會議決議辦理且不妨礙淨寬淨高

來源:官112建造(陸章)、官114建造(E、F 章,逐頁讀圖轉錄,2026-07-18)。 相關:03_停車空間與裝卸位00_送件前自查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