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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結構耐震、技師簽證與施工鄰房保護

命中 1,256/1,451 份(86%)。本篇之核心非結構計算,而在責任歸屬:新北都審將檢討正確與否之責任,明確歸由建築師與專業技師以簽證負責。

一、全庫最高頻的制式決議:三法檢討+雙簽證

Section titled “一、全庫最高頻的制式決議:三法檢討+雙簽證”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確實檢討,並由建築師及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申請放寬事項,應以專章載明授權依據並詳細載明放寬事項。 (2018–2026 年年出現,同一份紀錄內常重複 20~34 次)

變更設計案另有一句:

本次變更部分請建築師確實檢討簽證,不得與歷次會議決議牴觸。(2020-05-07 大會、2020-05-19 大會,×23~30)

實務意義:都審通過不代表法規檢討正確。日後被查出檢討錯誤,責任在簽證的建築師與技師,不能主張「都審已核准」。

二、需要結構技師簽證的具體項目

Section titled “二、需要結構技師簽證的具體項目”
項目要求出處
屋脊裝飾物補充結構技師耐候、耐風、耐震結構計算及簽證2023-08-14/08-28 專案小組;2019-06-10 大會(屋脊裝飾物或屋頂框架式構造採金屬構架,並補充結構技師耐候…)
屋頂框架式構造同上2018-09-14 大會
高度放寬、山坡地擋土設施依本市規定檢討並簽證2024-12-09 專案小組

三、逃生步距與避難(結構之外的技術檢討)

Section titled “三、逃生步距與避難(結構之外的技術檢討)”

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3、95 條逃生步距相關檢討。(2024-02-29 專案小組)

其餘防火避難項目詳 21_消防避難與防火區劃

本案開挖地下五層停車空間,請檢討說明合理性。(2018-02-07 專案小組) 面積計算表請刪除地下室開挖深度及土方數量(非屬都審事項)。(2023-09-18、2026-01-15)

上開兩者並無衝突:開挖深度的「合理性說明」要有,但土方數量與開挖深度的「計算欄位」不放在面積計算表

請於景觀平面圖補充室內空間名稱、基地開挖範圍。(2017-08-14 專案小組) 地面層及屋頂層剖面圖應包含建築間、地下室與鄰地之間關係。(2023-08-14) 景觀配置圖請補充基地內外相關高程、人行道、樹穴尺寸標示及開挖範圍。(2023-09-25 專案小組)

3. 分期施工應說明期程與交通改善措施

Section titled “3. 分期施工應說明期程與交通改善措施”

本案基地甚大,請一併說明是否分期施工開發,若為分期開發,請一併說明期程與範圍,並提出相關對應之交通改善措施。(2021-08-20 大會)

鄰地社區露台距離境界線 53 公分,為考量介面接續請申請單位一併施作予以串接;另涉及拆除鄰地社區 3 樓露台欄杆及墩座部分,應協調該社區配合施作。(2023-08-29 專案小組) 本案是否有鄰地占用情形請補說明,容積率及建蔽率檢討應依建管規定辦理,另景觀及救災間隔應自鄰地占用範圍退縮設置。(2024-08-15 專案小組) 公有人行道下方有弱電管溝系統,施工期間請務必留意,避免遭破壞。(2023-08-28 專案小組)

22_保水滯洪排水與山坡地水保,重點:GL、複壁、擋土牆依本市規定檢討;整地後高程不得高於四週現況最高點;地下室外牆外露處設複壁。

6. 毗鄰基地共同施工 → 觸發環評

Section titled “6. 毗鄰基地共同施工 → 觸發環評”

尚未取得雜項/建造執照,申請開發基地毗連尚未興建完成之基地,2 案以上建築物規劃連結或使用相同之公共設施系統(排水、污水處理系統或連通之地下停車場),合計開發面積 1 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環保局固定書面意見,2020–2023 多案)

  • 三法(施行細則、土管要點、都審原則)已分別逐條檢討,並附建築師+專業技師簽證
  • 變更設計案:變更部分已由建築師確實檢討簽證,且不牴觸歷次會議決議
  • 屋脊裝飾物/屋頂框架式構造已附結構技師耐候、耐風、耐震計算與簽證
  • 已依技規設計施工編第 93、95 條檢討逃生步距
  • 地下開挖層數之合理性已於報告書說明(但土方數量、開挖深度欄位已自面積計算表刪除)
  • 景觀平面圖、剖面圖已標示基地開挖範圍及與鄰地關係
  • 大基地案已說明是否分期施工、期程與範圍,並提出交通改善措施
  • 鄰地介面(露台串接、欄杆拆除、占用範圍)已說明協調方式與退縮基準
  • 已確認公有人行道下方管線(弱電管溝等)並納入施工注意事項
  • 山坡地案:GL、複壁、擋土牆、整地高程均已依本市規定檢討
  • 已檢查毗鄰基地共用公共設施系統是否觸發環評(合計 ≥1 公頃)

相關篇章:01_審議程序核備與展延21_消防避難與防火區劃22_保水滯洪排水與山坡地水保14_建築量體與裝飾性構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