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消防救災、避難與防火區劃
避難防災類命中 975/1,451 份(67%)、防火間隔區劃類 334 份(23%)。本篇之特點在於:都審不就消防技術重為審查,惟要求檢附消防局核定之文件,並確認各圖說間無相互矛盾。
一、最高頻缺失:消防圖與都審圖不一致
Section titled “一、最高頻缺失:消防圖與都審圖不一致”消防核准圖消防車停車空間與目前景觀配置圖有衝突,請修正。(2016-07-01 專案小組) 消防審查圖面請更新。(2020-02-17 專案小組、2020-05-07 大會) 請檢附消防局核定之救災圖。(2016-12-07 專案小組) 請檢附最新經本府核准之消防救災計畫。(2018-06-15 專案小組第5次) 請檢附消防核准文件。(同案) 消防救災請檢附正式送審圖面。(2021-10-28 專案小組) 請補充消防主管機關審查核備相關資料。(2021-03-08 專案小組)
典型情形:景觀嗣後修正(增設喬木、變更鋪面、移動車位),惟消防圖未同步更新,兩圖並置比對即可發現不符。
二、救災空間的實體檢查
Section titled “二、救災空間的實體檢查”消防防災平面圖中,有關雲梯車於基地內通路迴轉半徑部分是否合理?請確認(似轉不過去)。(2025-08-12 專案小組) 請補充說明西側消防車救災空間及臨時停車區車輛行駛動線,應考量行人動線、自行車動線及轉角處植栽。(2023-08-14 專案小組) 消防救災動線緊鄰鄰地車道,請留意行人庇護空間及車輛交織問題。(2023-08-28 專案小組) 請釐清本案消防車位設置位置是否得調整。(2017-03-02 大會) 依「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規定景觀及救災間隔部分,應自鄰地占用範圍退縮設置。(2024-08-15 專案小組)
重點:救災空間不是圖上畫個框就好,委員會實際檢查雲梯車轉得過去嗎、動線會不會與人行、自行車交織。
三、防空避難室(近年重新被強調)
Section titled “三、防空避難室(近年重新被強調)”請補檢討設置防空避難室,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章防空避難設備檢討。 (2024-05-15 專案小組、2024-07-22 大會——2024 年起明顯增加)
四、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的法條清單
Section titled “四、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的法條清單”| 檢討項目 | 依據 | 出處 |
|---|---|---|
| 開口距離、窗台高度、防火間隔 |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 45 條、第 110 條 | 2016-09-02 大會、2018-06-15 專案小組 |
| 陽台是否符合距地界 1 公尺 | 技規第 45 條 | 2018-06-15 專案小組(報告書 P175、P176 被點名) |
| 防火間隔 | 技規第 11 條(變更後應重新檢討) | 2022-07-04 專案小組 |
| 防火區劃 | 技規設計施工編第三章第四節、第 79、79-1、79-2 條 | 2017-03-16、2018-03-13、2018-06-15 專案小組 |
| 停車空間防火區劃 | 技規第 79-1、76 條 | 2018-06-15 專案小組第5次 |
| 地面層防火門開啟方向 | 技規第 76 條 | 2018-06-15 專案小組第6次 |
| 防火構造與外牆、開口時效 | 請檢討是否為防火構造,並檢討外牆及開口時效 | 2021-03-22 大會 |
| 高層建築物燃氣設備空間防火區劃 | — | 2020-02-24 專案小組 |
| 公益設施空間(1、2 樓)防火區劃 | 請確認有無符合規定 | 2018-06-15 專案小組第4次 |
另有一句在 2021–2022 年反覆出現的制式提醒:
請自行確認防火避難、防火間隔規定。(2021-12-17 大會、2022-02-21 大會、2022-02-25 專案小組)
意思是都審不背書,但出錯責任在申請人。
五、防火間隔的空間品質要求(新北特色)
Section titled “五、防火間隔的空間品質要求(新北特色)”防火間隔在新北常被要求當成可通行的空間來設計:
因本區防火間隔係配合基地整體規劃為至少 3 公尺以上通道,地界線範圍請勿設置排水溝、陰井等有礙通行之設施,另請加強夜間照明。(2016-11-02 專案小組) 防火間隔羅漢松請取消密植規劃。(2018-06-15 專案小組第3次) 防火間隔入口處植栽請移設,保留人行通行空間。(同案)
六、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的案子
Section titled “六、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的案子”有關各站體之消防救災部分請依「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作業要點」第 3 點規定辦理。(2017-04-25 大會) 請檢附各站體之消防救災核定文件。(2016-09-02 專案小組)
七、送件前自查清單
Section titled “七、送件前自查清單”- 已檢附最新經消防主管機關核定之消防救災計畫/救災圖/核准文件
- 消防核准圖與景觀配置圖、平面圖互相一致(車位、鋪面、植栽、通路皆已同步)
- 雲梯車於基地內通路之迴轉半徑實際可行(已核算,非目視)
- 消防車救災空間與臨時停車區動線已檢討行人、自行車交織與轉角植栽
- 救災間隔自鄰地占用範圍退縮設置
- 已依技規設計施工編第六章檢討防空避難室
- 開口距離、窗台高度、防火間隔依技規第 45、110、11 條檢討;陽台距地界 ≥1 公尺
- 防火區劃依技規第三章第四節、第 79、79-1、79-2 條檢討;停車空間依第 79-1、76 條
- 地面層防火門開啟方向依技規第 76 條檢討
- 防火構造、外牆與開口時效已檢討;高層建築燃氣設備空間、公益設施空間防火區劃已確認
- 防火間隔內無排水溝、陰井等阻礙通行設施;植栽未密植、入口未被擋;已加強夜間照明
- 捷運路權範圍案已依「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作業要點」第 3 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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