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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書件品質與跨文件一致性

跨文件數值不一致,為新北都審中技術難度最低、退件頻率卻最高之一類。文件一致性與誤植命中 939/1,451 份(64%),2019 年後每年維持於 115~135 件,未見下降趨勢。

單一案件之數值散見於至少 6 處:提案單、面積計算表、法規檢討、變更差異表、各層平面圖色塊、交評報告。任一處修正後未同步更新者,於委員比對時即會被指出;而委員確實逐項比對,會議紀錄中大量出現「提案單與面積計算表數值不一致,請修正」之意見(同一案內重複 ×6)。

1. 跨文件數值不一致(最大宗)

Section titled “1. 跨文件數值不一致(最大宗)”

實際被抓過的組合:

不一致的兩邊案例出處
提案單 ↔ 面積計算表2022-01-25 專案小組(×6)、2021-12-09
提案單/法規檢討 ↔ 面積計算表的停車數量2023-04-21 大會
地下層平面圖停車位數量 ↔ 色塊標記數量2022-03-21 大會
面積計算表 ↔ 變更差異表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同上
平面圖空間名稱 ↔ 剖面圖標示同上
景觀剖面圖人行步道寬度 ↔ 平面規劃同上
公有人行道寬度 P6-3-1/P6-3-2 ↔ P5-3-12023-08-28 專案小組
汽車位檢討與抵扣容積 ↔ 面積計算表2021-10-28 專案小組
機車實際設置數量 ↔ 提案單2019-08-02 專案小組
夜間照明模擬的建築物 ↔ 本案規劃2019-07-26 專案小組
景觀照明燈具數量 ↔ 圖示2022-04-14 專案小組
簡報內容 ↔ 報告書圖說2016-04-25 專案小組
報告書封面申請人 ↔ 起造人姓名2018-06-15 專案小組
回應頁碼 P8-18~P8-23 前後不一致2024-08-15 專案小組

最嚴重的後果:2021-09-23 大會(10TH 諮詢案)——「本案報告書相關圖面未依規定標註,圖面比例太小無法檢視,且相關設計前後不一致,無法確認,請確實依規定詳實檢討後,再依程序重新辦理。」直接退回重跑程序。

2. 報告書格式不照範本(2021 年後明顯變嚴)

Section titled “2. 報告書格式不照範本(2021 年後明顯變嚴)”

報告書格式及內容請依最新公告報告書範本製作。(2022-04-13、2023-08-10、2025-07-21、2025-09-19 等多案)

  • 新北城鄉發展局有公告的「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範本」,格式混亂會被單獨開一條意見。
  • 變更設計案:變更前、後請以左右對照,未變更部分免檢附(2022-03-21 大會)。

這是新北特別明確、外縣市少見的要求——工程造價不是都審事項

面積計算表之工程造價項目非屬都審事項,請刪除。(2025-06-17 專案小組)

歷年被要求刪除的欄位:法定工程造價、總工程造價、挖填土方數量、地下室開挖深度檢討、永久性水土保持項目、雜項工作物、污水處理設施檢討、設計圖說的圖框。

歷年被要求增列的欄位:喬木數量、綠化面積、綠覆率(2023 年後幾乎固定要求,呼應 11_綠化面積與立體綠化)。

4. 「逐項回應」不得以單句概括

Section titled “4. 「逐項回應」不得以單句概括”

前次審查意見及法規檢討,請確實修正並逐條逐項詳實檢討並以目錄頁格式回應頁碼,非僅回應「遵照辦理」或省略計算過程等不明確回應方式。 (2025-07-22 大會,引述專案小組決議十(一))

各機關書面意見同樣應逐項回應。交通局多次以下列方式重申:

本案意見同 106 年 9 月 13 日所提意見,請依本局 106 年 9 月 13 日意見逐項回應,以利檢視。(2020-05-07 大會) 未見依本局意見逐項回應,請再補充說明。(2021-10-19 大會)

即:前一輪未回應之機關意見將以原文再提一次,並記載為「未見回應」。

  • 每次修正後,用一份「數值清單」逐一核對六個出處:提案單、面積計算表、法規檢討、變更差異表、平面圖色塊、交評。
  • 法規檢討的附圖及附表名稱不得刪減(2025-07-22 大會案例:土管附件「新莊廟街牌樓立面設計參考示意圖」未附被抓)。
  • 法令檢核表要對應檢討內容的頁碼以供查核(2026-01-15 專案小組)。
  • 停車位數(汽、機、自行車、裝卸、無障礙)在提案單/面積表/法規檢討/平面色塊/交評五處數字相同
  • 容積樓地板面積在面積計算表與變更差異表相同
  • 建蔽率、容積率、總戶數、樓層高度全書一致(含 P1-4-1、P2-2-1 這類分散頁)
  • 面積計算表已刪除工程造價、土方數量、開挖深度;已增列喬木數量、綠化面積、綠覆率
  • 報告書依最新公告範本製作;變更案為左右對照,未變更部分未檢附
  • 各機關(交通局、環保局、水利局、區公所…)書面意見逐項回應,含上一輪未回應者
  • 修正對照表標示修正前後圖碼,法規檢討以目錄頁格式標註回應頁碼
  • 圖面比例足以檢視、圖例與平面圖一致、圖說方向一致
  • 封面申請人與起造人姓名一致

相關篇章:01_審議程序核備與展延03_圖面表達套繪與模擬圖04_變更設計與原核准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