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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送件前自查總表

🔴 第一優先:面積、容積與停車

Section titled “🔴 第一優先:面積、容積與停車”
  • 樓梯、昇降機道、水箱、管道與挑空區已逐項判定是否計入建築面積或樓地板面積。
  • 雨遮、陽台、露臺的平面、剖面、用途註記及面積計算一致。
  • 機電、停車與法定車位折減沒有重複免計或跨用途重複扣抵。
  • 每個車位都有實際進出與迴轉軌跡;沒有用升降機或轉盤取代車道檢討。
  • 停車型態、所在樓層、容積計算與法定車位計算一致。

詳見:01_面積容積與建築面積、02_停車車道與無障礙。

🟡 第二優先:避難、樓梯、走廊與無障礙

Section titled “🟡 第二優先:避難、樓梯、走廊與無障礙”
  • 戶外安全梯至所有開口的距離,已以正確基準與直線量測。
  • 每座安全梯逐層檢查出入口與居室連接;樓梯寬度依最嚴居室面積檢討。
  • 走廊兩側居室、門扇開啟與最小淨寬已用最不利位置量測。
  • 至少一座無障礙樓梯連續通達地下室及各層。

詳見:04_避難樓梯走廊與無障礙。

🟡 第二優先:陽台、雨遮、露臺與設備

Section titled “🟡 第二優先:陽台、雨遮、露臺與設備”
  • 雨遮的懸挑、落柱、欄杆、上方陽台/露臺及外緣深度均已在平剖面與面積表一致檢討。
  • 陽台外緣的雨遮、裝飾板、遮陽構造及管道間已納入深度與容積判讀。
  • 防空避難、昇降設備、機房與主要設備圖說已在建築、結構、設備及面積圖互相核對。
  • 高層或特定建築的防火區劃、緊急昇降機、排煙室、燃氣與防火捲門已按完整避難動線檢查。

詳見:05_陽台雨遮露臺與裝飾物、07_防空避難昇降設備與圖說一致性、08_防火區劃高層與特定建築。

🟢 第三優先:基地、土管、建築高度與外審

Section titled “🟢 第三優先:基地、土管、建築高度與外審”
  • 已逐筆確認基地地號、原合法建物範圍、分區、土管與都市設計審議需求。
  • 已以基地每一側的道路性質檢討建築高度及道路陰影,不只檢討計畫道路。
  • 已查核山坡地、環境敏感圖資、技師簽證及坡審等外審需求。
  • 原執照備註、平行外審及變更設計是否需重新核備均已確認。

詳見:03_基地土管與建築高度、06_建築師簽證與抽查作業。

  • 已判定基地是否位於山坡地、地質敏感區、保護區或其他特殊管制區。
  • 山坡地的基地地面、擋土設施、複牆、回填與可計法定空地範圍已在剖面及面積表一致呈現。
  • 工廠案件的作業廠房、裝卸位、固定隔間及直通樓梯已依專章完成檢討。

詳見:09_山坡地工廠與特殊基地。

  • 圖說、面積計算、建築概要表、簽證文件與上傳版本沒有相互矛盾。
  • 所有主張都有原始案例頁碼與現行法規/機關公告的對照。
  • 講習中的例外情況未被擴大套用到不相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