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坑 03:變更設計的雲朵標示規範
根本問題:很多設計師在做變更設計時,為了省事把整頁都框起來,或是把與本次變更無關的圖面也放進去(底圖抽換)。臺中的幹事對此非常敏感。
雲朵要精確,不能偷懶框全頁
Section titled “雲朵要精確,不能偷懶框全頁”第349次幹事會的直接引文:
「報告書變更後以全頁雲朵方式標示變更範圍,惟本次係屬部分變更非全案變更,圖面應依實際標示變更範圍,如交通或結構內容等。」
實際操作:
- 只改了景觀,就只框景觀那塊
- 只改了停車,就只框停車那塊
- 不同類型的變更(如交通 vs 結構),要分別精確標示
底圖抽換問題
Section titled “底圖抽換問題”「報告書倘僅為底圖抽換未涉及變更請移除。」(第349次) 「請移除未涉及變更僅底圖抽換之報告書圖。」(第290次)
規則:報告書只能放本次真正涉及變更的圖面。如果一張圖你只是換了底圖但設計本身沒變,不要放進來,否則會引發不必要的審查疑問。
變更設計檢討表(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表)
Section titled “變更設計檢討表(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表)”這是審查官最愛查的表。常見錯誤:
| 錯誤類型 | 說明 |
|---|---|
| 鋪面變更未計入景觀設計變更比例 | 第291次:鋪面變更亦屬景觀設計變更,應合併計算 |
| 入口雨遮尺寸變更未列入 | 要明確在檢討表說明變更內容 |
| 停車位數量變更未列入 | 停車位變更屬應檢討項目 |
| 框架式屋脊裝飾物變更比例 | 未超50%可併同建築立面造型檢討 |
| 屋頂層植栽變更未全部計入 | 屋頂層所有配置變更要完整計算 |
前次會議決議是永久紅線
Section titled “前次會議決議是永久紅線”最重要的隱形規則:每次做變更設計,必須先把所有歷次會議紀錄翻出來,確認哪些是已承諾不能退步的事項。
實際案例(第349次):
「依第306次聯席委員會決議,地面層喬木米徑大於15公分,且河南路側應形塑雙排喬木,倘違反原決議應提請委員會審議。」
這個第306次的決議,在幾年後的第349次還在被引用和追蹤。
操作建議:
- 接案第一件事:整理所有歷次會議決議,建立「承諾事項追蹤表」
- 每次變更前,用承諾事項追蹤表逐一確認是否有影響
- 如果本次變更會減少原先承諾的東西,必須在申請書說明並重新提委員會
圖面前後對照要求
Section titled “圖面前後對照要求”第349次:
「街道傢俱、圍牆、出入口雨遮及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涉及變更,請補充原核准之報告書圖並左右對照。」
做變更設計時,圖面要呈現「變更前 → 變更後」對比,不能只放新的圖。
- 雲朵只框實際變更範圍(不全頁框)
- 無底圖抽換的圖面已移除
- 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表完整計算所有涉及項目
- 歷次會議決議確認無違反
- 涉及變更的項目有「變更前 vs 變更後」對照圖
- 申請書備註欄只列本次提會事項(不多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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